赣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20 10:49:23

    为进一步加强赣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同意,赣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大湾区广州工作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考生报考时,需在报名截止日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赣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职位表》(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考生须同时满足。

    2.学历条件: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3.专业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2004年1月24日之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24日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

    报考设有“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除2022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2020年、2021年毕业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编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招商引资工作经历的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总成绩为2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48时起至21518时。 

    2.报名网站及二维码:http://www.huiqic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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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①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②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咨询电话:0755-82340795,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③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报名步骤:

    ①个人注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试管理平台(http://www.huiqicai.com)进行报名。首次使用平台进行报考的人员需注册个人通行账号。报考人员需牢记自己的通行账号(通行账号与考生手机号、邮箱关联,考生也可凭手机号、邮箱登录),通行账号将作为本人登录系统填报、修改信息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的标识。

    ②填报岗位。登录平台后,选择“赣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题,再进入到该报名专题的报名表模块,如实填报《赣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个人简历部分需完整填写从院校读书时至报名时的所有经历),填报信息必须完整真实,不得遗漏重要社会关系、报名时所在单位等重要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半年内)电子照片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同时还需出具报名截止日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如果选择“存为草稿”,切记需再次提交确认),点击提交需谨慎,提交后不再更改报名信息。

    4.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告,已报名人员不进行改报。

    5.健康信息申报。考生打印准考证前,需在报名平台申报个人健康信息。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准考证打印链接,如实、准确填报《考生健康申报表》,并上传本人彩色的“赣通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情况扫描截屏。未进行个人健康信息申报及上传“赣通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情况扫描截屏的,无法获得准考证打印资格。刻意漏报或瞒报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相应责任。考生健康申报表现居住地为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将触发报名平台预警。经主考方核实确为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该考生能否参考,按照赣州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符合有关要求才能参考。

    6.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考试管理平台(http://www.huiqicai.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考试方式及内容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网站及赣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笔试地点:另行确定(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赣州市情等,不指定教材)及申论合并为一张卷。评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线。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集中封闭评卷。评卷结束后,在合格线上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资格审查后,有考生自动放弃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从笔试合格线以上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数不核减。笔试成绩及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将在报名网站及赣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加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如考生自动放弃或有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或递补)体检和考察对象;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时间:将在赣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发布。

    (2)地点:另行确定。

    (3)资格审查工作由赣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负责,拟入闱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有照片的社保卡、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相关人员还需提供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下:

    ①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

    ③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凭证。

    4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的《就业协议书》。2020年、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面试准考证。

    (5)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赣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2.考察由赣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考察一般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本人主动放弃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按照属地规定发放。

    三、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考生应主动关注赣州市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个人行程,了解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慎重报考,因赣州市疫情防控政策不能参加考试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55-82340795

    监督举报电话:0755-8232610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725006995


    附件:

    1.赣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

    赣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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