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体检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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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9/7 22:11:37 |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现将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体检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组织体检及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体检费用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入闱考生的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 1.请入闱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承诺书(附件3),由他人代领的请代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体检费用到所报考的各县(市、区)指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详见附件1),领取时本人须提交承诺书(由他人代领的,由被委托人携带入闱人员签订的承诺书交至现场工作人员处)。体检时间及具体要求见体检通知书。 2.在28天内有境外或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近14天接触入境及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人员的;有发热(≧N37. 3°C)、干咳、乏力、味嗅觉减退等异常症状的入闱体检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体检活动,由入闱人员本人提出暂缓体检申请(附件2),并于当地领取体检通知书规定之日前将申请书扫描件发送至各县(市、区)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此次不领取体检通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本人未按时领取体检通知书、未提交缓检申请且逾期未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通知书后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以及领取通知书后未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已确定为聘用对象后放弃聘用资格、考生作弊被举报经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一律不进行递补。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自觉防控疫情。参加体检人员必须自备口罩等防疫用品,主动扫“赣州通行码”并出示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均为原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的,且“赣州通行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领取现场。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自觉接受身份核对。进入领取现场后,应试人员主动出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并及时摘下口罩接受身份核对,并出示“行程码”。 3.领取体检通知书后,参加体检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有序分批次离场,人员之间相隔1米以上,不得在现场逗留,领取体检通知书后不得离开江西省域内,不得接触入境及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的人员。 4.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当地及体检医院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