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部分公办高校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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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0/7/17 22:49:18 | ||||||||||||||||||||||||||||||||||||||||||||||||||||||||||||||||||||||||||||||||||||||||||||||||||||||||||||||||||||||||||||||||||||||||||||||||
根据工作需要,我省部分公办高校拟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江西省部分公办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各招聘岗位在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具体条件,由各高校在本校官网公布。 3.涉及到年龄问题,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即为: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即2018年和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5.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方式详见各高校公告。对报名人数:岗位招聘人数不达3:1的岗位由各高校面向社会公布并组织补报。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高校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开展;市属院校,其考试、资格审查等工作在当地市人社局指导下开展。 1.资格初审 各高校根据报名情况和本校实际自行决定是否开展资格初审,有关信息和要求在各高校官网另行公告。 2.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考试内容、考察重点、合格分数线等具体信息由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于考前在本校官网另行公告。 3.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由各高校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络畅通,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合格分数线等具体信息和要求由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于考前在本校官网另行公告。 5.各环节成绩由各高校在本校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各高校指定的医院进行,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明确的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在各高校明确的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待遇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2020年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不少于5年(具体工作年限由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在各自公告中予以明确)。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七、其他 各高校将于7月17日前通过本校官网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布其招聘信息,请广大考生注意及时关注,了解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考生报考咨询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各单位对应的联系电话(见附件)。
附件:招聘单位名单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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