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于都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0/9/2 19:23:46

    为加强于都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决定组织实施于都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共94个岗位,招聘人员120名。具体情况详见《赣州市于都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于都县还在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

    7于都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2学历条件:

    1)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此类考生仅限报考专业不限的职位。

    3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一九年一月版,附件2)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0周岁,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2年9月12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9月12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9月12日以后出生(注:9月12日为报名第一天)。

    5其他条件:

    报考设有“限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须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文件所明确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等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

    报考设有“限××县户籍(或生源)报考”条件的岗位,须提供户口簿或高中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户籍要求是指公告发布之日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为该县户籍;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工作岗位,至2020年9月12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9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0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聘用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

    赣州市于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国有企业正式人员等各类项目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做到诚信报考。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在规定的时期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因在报考时已对招聘岗位作了专业限制,此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笔试(合并为一张试卷)及面试,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两场考试,且无违规违纪行为,成绩方为有效。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60%、面试40%之和来计算。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2日9:00-9月18日17:00。

    2.报名网站:于都县人事招聘考试管理平台(http://yudu.huiqicai.com),平台二维码:

     

     3.操作步骤

    ①网上注册。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相关网站进行报名(首次使用平台进行报考的人员需注册个人通行账号。报考人员需牢记自己的通行账号(通行账号与考生手机号、邮箱关联,考生也可凭手机号、邮箱登录),通行账号将作为本人登录系统填报、修改信息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的标识。

    ②网上报名。登录平台后,选择于都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专题,再进入到该报名专题的报名表模块,如实填报《于都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如果选择“存为草稿”,切记需再次提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考生报名完成后,需打印《于都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面试前资格审查用)。本次网上报考实行诚信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③网上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基础信息审核的报考人员点击待支付链接,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网上缴费。此次报名缴费采用微信扫码支付的方式扫码支付后,还需提交订单编号(或“商户编号”)、个人缴款码等信息(获取订单编号(或“商户编号”),请查看支付示例)。正确提交后,考生报名缴费状态将由“待支付”变更为“支付待确认”或“已支付”。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含扫码支付后未在报名时间内提交订单编号(或“商户编号”)、个人缴款码等信息的),报名无效。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9191700。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执行,每人100元。

    4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

    5网上改报。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0年9月21 日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和于都县人事招聘考试管理平台(http://yudu.huiqicai.com)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 9月23日9:00-17:00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将予以退费。改报期间不接受考生报名注册。

    6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20年10月7日9:00-10月10日17:00)登录于都县人事招聘考试管理平台(http://yudu.huiqicai.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1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地点:设在于都县,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于都县情等,不指定教材)及申论。评卷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于在10月16日在于都县人事招聘考试管理平台(http://yudu.huiqicai.com)进行公告。

    5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人数不核减。

    )面试前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于都县人社局负责,其他相关单位配合。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另外,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职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2020101921(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资格审查地点:于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详细地址:于都县城长征广场东路6号行政服务大楼五楼)

    3.资格审查须持资料:

    1考试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资格审查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1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

    7于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国有企业正式人员等各类项目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8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5递补对象资格审查。20201023日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和于都县人事考试管理平台公布面试递补人员名单,递补对象携带上述面试资格审查规定的相关材料,于20201026(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所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6缴费及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50元面试费用后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地点20201031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准考证

    3有关事项

    1)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

    2)仅参加了笔试一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2.考察。由于都县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聘、调动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咨询电话

    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7-6335459    

    六、监督电话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7-8992189

    七、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附件1.2020年赣州市于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831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