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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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0/7/17 14:55:42 | ||||||||||||
一、单位简介 赣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为中共赣州市委宣传部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市委编办批复设立的新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主要承担指导督促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活动开展、人员培训等,统筹协调活动策划组织、信息系统整合、项目培育孵化、培训基地建设等职责。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规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起至2020年7月17日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拟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符合报考条件资格的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考试管理平台(http://rc.huiqicai.com)的赣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公开招聘(考)工作人员考试专场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 3.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4.近期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电子照片); 5.单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对条件不符合的不予通过。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低于1:5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取消)职位计划数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赣州宣传”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点),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当场评分、亮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 (一)笔试。经网上报名并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2020年7月20日9:00-7月22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安排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因面试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如仍低于1:3的,面试低于75分者(不含75分)不予聘用。 面试前,由市委宣传部对拟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网上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报名表(可在报名平台打印)。报考岗位1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1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24个月份的,可视为满2周年(例如:2018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0年6月为2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1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聘用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岗位2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及近二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考试管理平台(http://rc.huiqicai.com)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有关事宜请关注考试平台有关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待定(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 (四)各环节成绩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赣州宣传”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由市人社局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由市委宣传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三)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赣州宣传”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本人主动放弃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聘用。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考生若现为行政编制的,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7-8991217 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1312 附件: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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